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:
你局《关于收回灌南虹洋纺织品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》(灌自然资文〔2022〕90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收回灌南虹洋纺织品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二、具体地块情况:不动产证号为苏(2021)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6709号,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000平方米,约45亩。用地四至详见宗地图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
2022年7月4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| 索引号: | 014309260/2022-00082 | 信息分类: | 政府文件, 国土资源、能源,土地,批复 |
| 发布机构: | 灌南县人民政府 | 发文日期: | 2022-07-04 |
| 文号: | 灌政复〔2022〕39号 | 关键字: | |
| 内容概述: |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:你局《关于收回灌南虹洋纺织品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》(灌自然资文〔2022〕90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一、原则同意收回灌南虹洋纺织品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二、具体地块情况:不动产证号为苏(2021)灌南县不动产… | ||
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:
你局《关于收回灌南虹洋纺织品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》(灌自然资文〔2022〕90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收回灌南虹洋纺织品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二、具体地块情况:不动产证号为苏(2021)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6709号,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000平方米,约45亩。用地四至详见宗地图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
2022年7月4日
(此件公开发布)